通 知
尊敬的用热户:
您好,我公司将于11月13日八点开始至15日,对您小区供热管道进行注水试压调试。
公司提醒您,家中留人,管道注水试压、供热升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,请您耐心等待并注意观察家中采暖设施,如有漏水现象,请及时向所属物业反映以便及时处理,没有物业管理的,请自己解决,否则因家中无人造成损失责任自负。
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,为感谢城区居民对我公司的支持,公司决定11月15日开始供热,确保20日正常供热,按规定供热时间提前5天,优惠居民。
根据《枣庄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少数未交用热户必须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缴纳热费,到12月1日以后缴纳热费的,收取滞纳金(每滞交1天的,增付热费总额的2‰);到12月5日以后,拒不缴纳热费的,我公司有权对其停止供热,并可通过行政法律手段追缴热费及滞纳金。
为保障您今冬供暖,请速到我公司缴纳今年采暖热费。
收费地址:峄城区坛山路76号(原自来水公司)
客服电话:0632-7775566
枣庄旭日热力有限责任公司
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