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 户 须 知
1、供热时间:11月20日—3月10日。
2、收费时间:当年10月10日开始收费。
3、收费单价:居民19.2元/㎡,非居民28.3元/㎡。
4、缴费时请认真核对住址、户名、面积。
5、用户必须结清陈欠后才可缴当年热费,未缴当年热费的用户暂不予开栓供热。
6、为了您更方便、准确,请持上一年热费收据缴费。
7、没有缴费也没有办理报停的用户,一律按欠全年热费处理。
8、用户应在供热前缴纳供热费,12月1日后缴费将收取滞纳金。
9、报停时间:当年10月10日—11月5日,向供热公司申请办理,过期不再办理。
10、需要报停用户必须无陈欠热费方可报停。
11、已报停用户又需恢复供热,需缴纳全年热费方可恢复供热。
12、办理报停申请有效期为一个供热期,超期自动无效,即每年必须重新办理报停申请。
13、用户更名需无陈欠热费,并带原房主和现房主身份证复印件、房产证复印件。 |